2016-08-12 来源:鑫海矿装 (12826次浏览)
在我国基本建设前期工作中,对拟建项目的决策一直沿用设计任务书的形式,釆用可行性研究的方式决策,是近期几年来吸取国外经验逐步试行的方法。目前,选矿厂建设的决策,除引进项目、利用外资项目一般采用可行性硏究报告的形式外,对由国内解决资金、设备、技术的项目,既可采用设计任务书(草案)形式,也可采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形式,但大多数选矿厂建设都试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形式为上级单位提供决策依据。
选矿厂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是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企业建设规划进行编制的。其基本任务是对拟建选矿厂建设中的原则问题,如市场需求、资源条件、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原则流程、厂址、外部条件、基建投资、建设进度、经济效果、竞争能力等进行分析论证,从而对该选矿厂是否建设、如何建设作出结论并编写出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一般可起到如下作用:
1、作为平衡国民经济建设计划、确定工程建设项目、编制和审批设计任务书的依据;
2、作为筹措资金、向银行申请贷款、控制基建投资的初步依据;
3、作为建设单位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部门签订合同、协议的初步依据;
4、作为编制新技术、新设备研制计划及大型专用设备预订货的依据;
5、作为从国外引进技术、引进设备、与国外厂商谈判和签约的依据;
6、作为工程建设安排前期工作(如补充地质勘探、选矿试验研究、补测地形图等)的依据。
1、地质勘探资料:经国家有关部门(储委)审批的矿床地质详细勘探总结报告。
2、采矿资料:送选矿厂的逐年矿量、矿石类型和品位。
3、经鉴定或批准的选矿试验报告。
4、地形测量资料:选矿厂厂区1/1000地形图、尾矿库1/5000地形图。
5、建厂地区的气象资料。
6、必要的外部条件资料:水、电、运输及燃料供应等外部条件的规划资料、协议草案或意向书。
7、经济评价基础资料:国内外价格资料及其它有关资料。
8、改建和扩建项目,还应取得如下资料:
(1)反映原有企业现状的总平面图、厂房设备配置图、建(构)筑物图、生产流程图;
(2)原有企业生产的主要情况(如历年处理的原矿量,精矿产量及回收率,原、精、尾矿品位等)、流程查定、设备生产能力测定资料;
(3)供水、供电、运输、尾矿及其它生产条件的现状;
(4)原有企业职工人数、劳动生产率、已花投资、固定资产净值、生产成本资料;
(5)原设计有关资料等。
9、某些厂址条件复杂的大型选矿厂,还要有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厂址选择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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